非吴中区户籍的幼儿
(相关资料图)
1.招生原则
幼儿园招生按照“相对就近”“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”的原则进行,根据可供学位依次满足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,严禁不足龄幼儿入园。
2.报名材料
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出具
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
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
体检健康证明(体检健康证明于开学初收取)
户口簿原件
在吴中区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明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
同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还应提供外来人口有效居住证原件
本人身份证明(身份证)原件
在吴中区的就业证明原件或其他合法经营(营业执照)原件
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记录证明
3.报名地点
根据幼儿园提供的网上通道提交报名所需材料,实行线上登记、报名。
4.特别说明
根据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儿童入托、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》、省卫健委省教育厅《关于转发儿童入托、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法的通知》和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苏州市教育局关于《苏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指导实施方案》要求,儿童在入园、入学时,要查验预防接种证。各幼儿园在招生时,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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